快速模仿会影响中小企业创新吗?
在没有有效的政府监管前提下,互联网行业的这种寡头垄断趋势还将持续下去:
一、经营者集中行为增加,市场集中度提高;
二、通过免费获得用户,利用增值服务获取利润;
三、快速模仿占领新市场,影响中小企业创新;
四、转移难度大,强化垄断;
五、网络产品的相关性和用户的同一性
虽然互联网行业的垄断结构产生具有一些历史必然性,但是我们也发现,垄断厂商一旦滥用市场力量,就会控制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阻碍技术创新,打压竞争企业,阻碍资源在市场的自由流动,降低市场运行效率,影响用户体验和产品选择。
在垄断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甚至有可能会出现垄断企业要挟用户的事件,比如"3Q大战"就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进一步可以想象,某一天垄断企业甚至有可能拿着用户资源和垄断地位来要挟政府给与特权和资源;另一方面,如果互联网行业的某一领域由外资企业所垄断,一旦垄断企业滥用市场地位,那么国家的信息安全、社会稳定、行业发展、网民利益就有可能受到巨大威胁,后果更加不堪设想。
互联网作为新兴市场需要宽松的政策进行扶持。但是当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出现过度垄断和垄断者滥用市场地位的时候,监管机构应该发挥作用。市场经济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具效率和活力的经济运行机制和资源配置手段,但市场决不是万能的,市场机制对资源的配置会产生其自身无法克服的缺点,即"市场失灵"。因此,政府部门应该通过及时制定并有效实施相应的经济政策来干预市场,以保证经济效率、维护市场公平。
同时,对于非垄断性互联网业务领域要放松管制,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引入竞争机制∶对于垄断性业务领域,要纳入政府的监管范畴,必要时应强制进行分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约束和调节,实现市场的高效运营,尤其是要及时运用宏观调控手段进行治理,建立健全监查机制,做到政府监管职能的“不缺位”和“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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